爱采购

发产品

  • 发布供应
  • 管理供应

违法转包、伪造证书……江西这两地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2-10-05 3850
导读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通报了5起和10起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例如: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等4人挂靠世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围标串标案,涉及金额141981819.66元;曾某林、杨某渔、廖某贵等3人挂靠江西泰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通报了5起和10起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例如: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等4人挂靠世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围标串标案,涉及金额141981819.66元;曾某林、杨某渔、廖某贵等3人挂靠江西泰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秋山科技园市政园林配套工程投标案处人民币481127.63元罚款;江西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包案涉及金额2575.19万元;处以43.09万元的罚款等。

关干公布赣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5起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房屋市政工程转包挂靠出借资质和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今年全市查处的5起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深圳市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众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情简介:2022年4月28日,深圳市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众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凤岗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施工投标活动中,存在投标文件雷同性,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涉嫌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对深圳众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8.62万元罚款、公司责任人处人民币1.43万元罚款,对深圳市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8.62万元罚款、公司责任人处人民币1.43万元罚款。

二、江西吉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情简介:2020年8月13日,江西吉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赣州市赣县区档案馆工程项目投标中,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上传IP地址相同,涉嫌相互串通投标。2022年3月10日,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认定两家公司投标文件从同一电脑上传,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2022年4月13日,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吉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98万元罚款、直接负责主管刘某处人民币0.77万元罚款,对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98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吉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分各2分。

三、曾某林、杨某渔、廖某贵等3人挂靠江西泰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秋山科技园市政园林配套工程投标案

案情简介:江西泰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泰北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与曾某林、杨某凌2人签订了《办事处经营协议书》,成立赣州办事处。2020年12月7日、14日,赣州经开区住建局先后收到投诉人廖某贵的投诉举报,反映其本人于2020年9月20日联系江西泰北公司赣州办事处经营人杨某盗,开具了江西泰北公司的介绍信参加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秋山科技园市政园林配套工程投标,并支付了该项目投标所需的投标保函费用和介绍信费用(共计4900.00元)。项目中标后,因江西泰北公司拒绝向投诉人开具授权委托书和签订内部管理合同,且听说江西泰北公司已将该项目“卖标”给他人等原因,遂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了投诉书。经查实,江西泰北公司存在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曾某林、杨某盗、廖某贵等3人存在挂靠江西泰北公司资质参与该项目投标的行为。

处理结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取消江西泰北公司中标资格,并处人民币481127.63元罚款。对廖某贵、杨某洽、曾某林作出共同处人民币192451.05元的罚款。

四、江西省海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检查中发现石城县迎宾大道西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江西省海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工程违法转包给陈某贞个人承揽,构成转包。

处理结果: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省海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17万元;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扣除江西省海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五、江西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包案

案情简介:2022年5月,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全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江西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南康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周转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交由自然人刘某某施工,涉嫌转包,涉及金额2575.19万元。经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大队调查核实,江西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7月,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43.09万元的罚款,对公司主管人员揭某某处以罚款2.57万元。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针对上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举一反三,督促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警示教育。

要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违法分包、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常态化推进行业乱象治理,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江西省吉安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10起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出借资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持续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工作,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市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吉安市住建局近期通报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10起涉及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第一种情形多家投标企业相互串通投标,属于围标串标

(一)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等4人挂靠世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92家企业围标串标案

2020年3月,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等4人以每家公司2-3万元的价格,共同邀请了世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宇轩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2家公司参与井冈山经开区东区产业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投标,世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廖某将该项目的施工权出售给罗某根,涉嫌围标串标,涉及金额141981819.66元。经查,围标串标行为属实。

第二种情形建造师伪造证书投标,属于弄虚作假

(二)福建省永泰一建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伪造证书投标案

2021年5月18日,福建省永泰一建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万安县工业园二区2020年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中,现场监督人员发现其提交的建造师余某的证书疑似伪造证书,涉嫌弄虚作假。2021年10月20日,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余某的建造师证书系伪造证书,福建省永泰一建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属实。

第三种情形应招标项目未进行招标,属于规避招标

(三)新干县神政桥乡政府在神政桥乡神龙湾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工程中规避招标案

2020年11月,新干县神政桥乡政府将神政桥乡神龙湾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工程直接发包给江西湖欣建设有限公司,结算价为642.07万元,存在应公开招标而未履行公开招标嫌疑。经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新干县神政桥乡政府规避招标行为属实。

(四)安福县水利局在安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EPC项目监理服务规避招标案

2022年5月13日,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安福县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2021年安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EPC项目招标3亿元,监理费161万元,招标单位涉嫌监理服务规避招标,经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安福县水利局规避招标行为属实。

第四种情形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属于违法转包

(五)江西林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原区新圩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违法转包案

2022年5月13日,江西林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青原区新圩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等管理人员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涉嫌违法转包,涉及金额919.76万元。经青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林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行为属实。

(六)江西省壹佳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丰县新建沿陂中心小学综合楼违法转包案

2022年5月,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永丰县新建沿陂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江西省壹佳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质量安全技术资料多处非本公司人员签名、施工现场非本公司人员参与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等问题,涉嫌违法转包,涉及金额563.63万元。经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省壹佳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行为属实。

(七)江西万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转包案

2022年5月16日,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全县建筑工程例行施工执法检查时,发现吉安县城关一小明志致远楼项目的施工单位江西万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和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组织管理,涉嫌违法转包,涉及金额667.5248万元;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公司监理人员未在岗履职,考勤天数不足,不履行监理义务,涉嫌违法转包。经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万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转包行为属实。

(八)江西省中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遂川县泉江镇洋村村级活动中心违法转包案

2022年5月,遂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遂川县泉江镇洋村村级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江西省中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质量安全技术资料多处非本公司人员签名、施工现场非本公司人员参与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等问题,涉嫌违法转包给个人,涉及金额680万元。经遂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省中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行为属实。

(九)企源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永新县袍田东大道、广福路、田南路新建工程违法转包案

2022年1月,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永新县袍田东大道、广福路、田南路新建工程(袍田东大道新建工程)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企源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工地例会所有记录涉嫌作假,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记录不一致,劳动合同存在代签行为,施工日志存在临时补录并非实际施工现场施工记录等问题,涉嫌违法转包,涉及金额3623.61万元。经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企源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转包行为属实。

(十)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泰和县委党校新建项目违法转包案

2022年5月份,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泰和县委党校新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只派驻了1名安全员到岗履职,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和另一名安全员等4人未到岗履职,涉嫌违法转包,涉及金额5186.57万元。经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该施工单位违法转包行为属实。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gongqimall.com/news/show.php?itemid=73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yewu@gongqimall.com。
 
更多>同类资讯头条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头条
点击排行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13145209141

请手机扫码访问

客服

客服热线:13145209141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